因航班延誤趕不上復試,考生在機場崩潰大哭。日前,一則“考研最大的遺憾”帖子引發關注。3月27日,校方表示,經研究并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后,學校決定批準,因極端天氣航班延誤錯過復試的學生,可向學院提交證明材料,按流程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。在各方關注之下,目前事情正朝著積極方向發展。
期待事件最終得到妥善解決之余,值得思考的是,面對研考過程中的“不可抗力”,應如何兼顧公平性原則與人性化考慮?事件的經過并不復雜:按照發帖考生的說法,他在22日看到學校復試的消息,便訂了23日的航班,但航班受天氣影響多次延誤,直至夜里12點被取消,無法參加24日上午9點開始的復試筆試。從情感上說,在如此關鍵的考試中遭遇如此絕望的時刻,不免讓人同情。然而,也有人質疑,在航班多次延誤的情況下,這名考生“死盯”一種交通方案并不明智,實際上還有不少“更優解”。甚至有人放言:“我要是導師的話,不會收這孩子,應對緊急情況也是種技能?!?/p>
不否認有些批評是善意的,但“事后諸葛亮”又未免苛刻。復試時間如此倉促,外地考生的容錯空間本就不多,在緊急情況下理性決策,并沒有嘴上說的那么容易。雖說考生的風險管理確有不周之處,但如果讓對方承擔所有責任,眼睜睜地錯過考研的“臨門一腳”,將心比心,于情于理,實在很難說得過去。
事實上,據報道,此次受到惡劣天氣影響的復試考生并不止一名。部分未在媒體發聲但遺憾錯過復試時間的學生,在26日中午也收到了學校的通知,可提交相關證明后等待組織復試。
進一步說,即便學校預留出更充分的準備時間,面對類似情況,考生是不是就只能自認倒霉?研究生復試與高考沒有可比性,一來不像高考那樣“一考定音”,對研究生復試而言學院有更多自主權;二來研究生復試影響面更小,人性化補救的回旋空間更大,適當變通一下也未嘗不可。
質言之,規則來自于經驗主義歸納,不可能十全十美。沒有絕對的公平,但可以有相對的合理。比如,學校采集考生信息時,是不是可以關口前移,在確定復試時間時,將外地考生的情況納入考慮?又如,在遭遇“不可抗力”時,能否建立“考生申請—學校評估”的工作機制,特殊情況特殊處理?